本人大学毕业后和北京的一家事业单位签了八年的正式合同,签合同时说有一年一万的违约金,但是具体在合同的哪个位置标明我不太清楚(有合同在手),目前和单位发生一些问题,想咨询下我如果辞职,是否一定得付违约金,单位收违约金是否合法,有没有什么办法能不付违约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