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父亲与现在的继母是丧偶再婚的,继母带来了一个孩子,现在成家了,我称他哥哥。今年我们分家了,我和哥哥一人分了一半房子(两边大概一样大),土地是父亲的,父亲是红本子上的产权人,那土地是农村集体土地。红本子在还没娶继母的时候就有了,后来娶了继母,在土地上就盖了房子。因为房子是我,父亲,继母,继母儿子出资盖的,合同上的内容大概写哪边归我哥哥所有,哪边归我所有,他那边要一间给我继母住,我这边要一间给我父亲住。四个人都签了合同,现在房子被征用了,我和哥哥两人各一份拆迁协议,他分的的那边等于没土地证。我想请问两个问题。1:现在拆迁了,继母和哥哥有权利要红本子的赔偿款吗,还有用产权交换的安置房?2:一起建的房子(建筑物)属于婚后的财产,还是连红本子也变成是婚后的,如果离婚那红本子要平分吗?还是产权人会得到多一点?谢谢,请给予详细回答。
发布时间:2011-06-28 16:2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