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您好: (接上)两周后交警的审判结果下来了,把所有的责任判在我表弟上,但是我们觉得不太公平,下面是我们的理由:首先对方轻骑摩托是不允许载人的,其次对方骑车的时候没有带安全帽,另外一点就是可能当时双方让道的时候,双方平行行驶的车还没有完全错开(因水泥路幅只有3.5米,两边还各有1.5米左右的土路,中型货车差不多占掉80%的水泥路面,让道时摩托车是行驶在水泥路面边上的土路路面上),摩托车就拐头上到水泥路时擦到货车的钢筋而摔倒,如果是因这一点而发生的事故,那可能会对我们比较有利,但是开车的表弟案发时都没有察觉到,所以这一点我们也没有证据,只是由于当时货车是在平坦、笔直的的水泥路面行驶,货车不会偏去擦到对方导致对方摔倒。还有另外一点就是调查事故现场的交警并没有在事故调查单子上签名,而是由没有到现场的交警代签,所以我们怀疑这是不是把全部责任判到我们这边让我们觉得不公平的原因?当然我们的责任也是不可推卸的,主要是我们的货车载货物时钢筋超出了1.9米,其他的证件都齐全。我咨询这个案子主要是想知道如果打官司的话会不会判为双方都有责任?
发布时间:2011-06-30 08:0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