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好,我想咨询一下关于重婚跟抚养法的问题:我跟宝宝的爸爸认识4年了,他有自己的家庭,4年里我们没有以夫妻名义共同生活过,今年5月我生下了一男孩,5月底的时候他妻子知道了我们的事,还有孩子的事,为此宝宝的爸爸带我们去别的地方呆了一个月,后来就回去了,现在他的妻子要他跟我分手,不然就告他重婚罪,而且在派出所也报警了,并且还要我放弃宝宝的抚养权把孩子给他爷爷奶奶,如果我不放弃她就告宝宝的爸爸重婚,等宝宝的爸爸判刑了,她再一宝爷爷奶奶的名义起诉我没有抚养能力,要求法院把宝宝判给她爷爷奶奶,请问她这么做符合法律规定吗
发布时间:2011-06-30 17:4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