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好,我是一名促销员,公司是深圳的一家小家电代理公司,我被其业务招聘。5月6号开始在厦门世贸沃尔玛上班。工资本应 在6月15号发的,但不知道为什么我的工资被托到了28号(23号开始,我就让沃尔玛的员工,即我的主管帮我催我的工资),且工资少了。就是因为我一直催公司发工资,公司现要开除我,但工资要等到7月15到20号才能给我发。(公司的财务说的) 我想请问这样的事,能否有法律支持我保护我的个人的权益! 谢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