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和我丈夫以及我妈,被我的亲叔叔、婶婶骗,说是有关系可以给别人办工作(我们都在国企上班),结果直到公安机关机关介入,我们才知道是个骗局。我们从受害者哪儿拿的钱自己留了一部分做好处费(现在已经全部上缴),其余大部分都给了他们,可是却被挥霍了。其中,我交给他们34万多,我丈夫差不多90万,而我妈有380多万.我想咨询一下,向我们这种情况,是否构成诈骗罪?会怎么定罪量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