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您好!我嫂是做收废品的,前些天收了一辆报废车,现在有人报案说这车是被偷的,我嫂现在被拘留了。而且她在供词上否认自已出销了此车,只说这车是别人放她那保管的,给了她200元。但从我嫂那买这车的人已经指认了她。这种情况会不会更严重?会作何处理呢?而且现在我嫂提供卖车给她的人的情况不了解,仅有的手机也关机了。她这种情况会不会被定为偷窃罪呢!急盼您的回答。谢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