情况是这样的,我上个月刚在广州买了套房子,后来在物业管理办理转证手续的时候,物管人员告诉我们,说房子之前漏过水。可在这之前,我们看房子的时候也发现墙上有水迹和起泡泡,那时还叫了个水电工来看,我们也再三问之前的业主,业主都说没漏过水。可现在物业管理人员告知我们后,我们和之前的业主也写了承诺书,说房子在一年内再发生渗漏的话,之前的业主全权负责。可就在我们要装修之际才发现,原来整个房子的地板都有积水,那积水需要重新起砖,铺地砖,也要几万,可现在,之前的业主手机停机,身份证地址也找不到,人间蒸发一样。请问这样的情况,除了起诉,就没有其他办法了吗?毕竟都找不到人,报案的话,警察受理吗?
发布时间:2011-07-02 05:1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