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爸爸在6月14日左右突然消失,之后打听被警察拘留。为何在消失几日不通知家属?至今没任何消息
我国法律规定的拘留只分为三种,一种叫做行政拘留、一种叫做司法拘留、一种叫做刑事拘留。
公安机关对于现行犯或者重大嫌疑分子,如果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先行拘留: ⑴正在预备犯罪、实施犯罪或者在犯罪后即时被发觉的; ⑵被害人或者在场亲眼看见的人指认他犯罪的; ⑶在身边或者住处发现有犯罪证据的; ⑷犯罪后企图自杀、逃跑或者在逃的; ⑸有毁灭、伪造证据或者串供可能的; ⑹不讲真实姓名、住址,身份不明的; ⑺有流窜作案、多次作案、结伙作案重大嫌疑的。 刑事拘留最长时限为 30天
行政拘留 是指对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的一般违法行为,给予的一种最严厉制裁,属于行政处罚的一种。治安拘留最高期限为15日,期满即释放,由公安机关决定,在行政拘留所执行,对拘留不服的,可提起行政复议、行政诉讼。合并执行拘留的期限不得超过20天。
司法拘留 一种是指在民事、行政诉讼或法院执行过程中,对妨害诉讼活动(如:作伪证、冲击法庭、妨害证人作证、隐匿转移被查封、扣押的财产、阻碍法院工作人员执行公务、逃避执行等,由 人民法院直接作出的拘留决定,属于强制措施,依据的是《民事诉讼法》或《行政诉讼法》,最高期限为十五日,由法院将被拘留人交公安机关看管,不服的可向法院申请复议,拘留期内,由法院决定提前解释或期满释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