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家姊妹3人,父母留下北京一所公寓,但没留遗嘱,就房产姊妹3人分配问题,有些疑问向律师咨询。姊妹3人同在北京长大,其中一人后来去了海外定居,已是华裔,另2人一直在北京,是北京户口,并各有自家房产。父母留在北京的公寓按说应当3姊妹平分,您说对吗?目前我们所遇到的问题是,1)父母留在北京的房产在姊妹3人的1人手里,应当怎样作,才能避免纠纷?2)在海外的那个华裔姊妹,没有北京户口,应当怎样作,才能够得到1/3的产权呢?谢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