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好,我家以前的老房子是从我二伯的手里买的,30年前当时由于资金有限,是分两次买了二伯的四间房,两次都有写双方的契约书,第一次买房后改了房产证,三间是我家的,一间我二伯家的,后来第二次买时就没有改,现在当年的房产证在我二伯手里,现在这块地上面10前我家已经将旧房拆了重建楼房,现在的土地使用权和房产证上面都是我家的名字,现在,由于拆迁,我爷爷有一个拆迁的计划让给了我二伯,我二伯本来自己有房子,现在用我爷爷的这个拆迁计划又弄了一套房子,而我爷爷现在居住的房子是归我叔叔所有的,我家就什么都没有,我们每年是三兄弟一样补贴爷爷家用的,补贴了20多年,现在爷爷病了,我们并没有说不出钱,只是说处理好事情而已,而且爷爷已经看好了病,而我二伯说要和我家打官司,请问这个官司我们赢得几率有多大,我爷爷这个拆迁的计划是否应该作钱兄弟三个平分,我们现在不是要这个钱,只是想帮爷爷奶奶手里留点钱养老,谢谢!
发布时间:2011-07-04 17:3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