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好!我像请问一下,我姨丈向我妈妈借钱 是有写借条的 借条上的名字是我妈妈的 金额是80000元有算利息的 是算一分的 然后我妈妈过世了 我妈妈过世后我们做子女的有向我姨丈讨过钱 可是他老是说没有 有两.三年了 一分钱也没有给我们 我们该怎么办呢? 还有我妈妈已经过世了两.三年了 我们用不用重新写张借款单呢?不重新写欠款单 那欠款单在法律上会不会失效呢? 如果要重新欠款单换成我姐姐的名字可以吗?在欠款单上我妈妈改成我姐姐的名字了在法律有效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