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在长春一家公司工作,入职到现在4个月左右,没有签订任何劳动合同之类的东西。而且开始3个月工作时间都是7点半到晚7点,近不到一个月经过我多次申请调整为5点30下班,法定假日不休息。7月1日开始我请的病假,因为得了皮肤病,要避免紫外线照射。部门经理和领导已经批准,可是今天要我去上班。我说去不了。然后他们就把我辞退了。请问这样是不是太过分了。我改怎么样维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