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家具厂上班时右手拇指食指被机器从根部切掉,中指剩一节,无名指和小拇指各少一节,未签订劳动合同也未上保险,厂家已支付医疗费,并承诺安装假肢套(3000元)另愿赔偿5万元,我们不能接受,请问如依据法律应赔偿多少钱合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