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好,是这样,我和老公婚前共同出资首付买了商品房,现在还在按揭,原来房产证只写了老公的名字,现在我想加上我的,但房管局说要银行出具抵押变更手续,给银行打电话,说未还完贷款,不同意出具抵押变更手续,请问:1、银行不同意,我就没办法加名字了吗?2、买房首付是我父母家出了大部分的,只有银行取款凭证,可以当做共同出资的凭证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