请问伤残理赔时间的确定是从发生事故的时间点开始计算?还是从伤残鉴定之后与肇事者商量理赔的时候开始计算?做伤残鉴定是否一定要肇事者陪同前往,如果肇事者不肯陪同前往,是否通过交通大队,自己去做的伤残鉴定一样具有法律效应 ?这样是否会影响之后同肇事者打官司的结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