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月2日晚上,在找工作回家的路上遭遇两男子飞车抢夺放在自行车的背包包,背包中有价值800元的手机,300元的MP3一台,钱包一个,钱包中有现金18元,身份证,学生证,校园消费卡,手机备用电池等,及一些随身小物件。由于抢夺照成证件丢失,手机无法联系,导致暑假家教工作丢失。 现在犯罪人被警方抓获,所有证件都被犯罪人丢弃于垃圾桶,无法寻回,MP3被非法贩卖,钱包背包都被丢弃。抓获犯罪人之时只有一部手机还在。 请问面对这样的情况,作为当事人能否要求罪犯赔偿损失,例如证件,物品的价值,以及照成一些工作的一些麻烦?法律程序如何?如何维护自身合法权益?
发布时间:2011-07-09 23:1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