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你好;我有个问题想咨询你一下。是这样的,我在一公司上班时不慎被机器伤到了一手指,从指甲的一半处平切掉了。我现在自费花了两千块,厂里有帮我们办了社保,但买社保的费用都是由我们员工每个月自己出钱交的。当我问厂里报销我的医疗费用时,厂里的回答是说公司已经为员工办了社保,报销费用全部由社保按比例报销,剩余部分自费。公司不付任何责任。请问公司这种说法对吗?报销与赔偿都没有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