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男友住着一套房,此房是90年代的拆迁安置房,当时安置时只有他与母亲两人的名额。他哥因结婚购房户口迁出,没与他们的户口在一起。2007年实行房改,他哥帮交了几万元钱,房产证由他哥一人去房管所办的,就只写了母亲一人的名字。2008年母亲去世,现要想出售此房。我想咨询一下:1、此房他哥能占多大的份额2、房管所只在房产证上写母亲一人的名字,妥不妥?只有母亲的名字影响男友财产份额吗?3、哥帮付的钱,男友怎么尝还最妥?真诚地想从专家处得到答案,谢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