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好;我06年9月双方协议离婚,月工资2789元,有一个17.4岁男孩归女方所有,现在上中等学校,我现在因小腿骨折未好,长期在家病假休息,身上还有很多病,糖尿病,高血压,轻微脑梗塞等十余种病,离婚时双方协议给孩子抚养费800元,我蒋家里房屋财产都留给孩子和对方,到2012年3月满18岁,现在孩子又提出抚养费1800元至2300元,和上学的学费4000元【实际上学费3500元一年】让他们出学费发票他们不给,理由是物价上涨,【在这期间两年的学费我在出】之后一年让他妈出,他妈不愿意,请求咨询我应该怎么办?孩子抚养费付到什么时候?【8月10日16点开庭】
发布时间:2011-07-12 05:0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