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年前,朋友让我以房产为抵押贷款37万。说可以帮我赚钱。贷款发放当日,我即将33万打入他的账户。一年后我要求查账,并向其索要剩余钱款,及他用我钱款购置的车辆物品等。他矢口否认,不但不给我钱反而找人殴打胁迫我。请问他这种行为对我构成犯罪吗?我该怎么处理?如果它构成犯罪,我应该到哪里报案?公安机关会怎么处置?我需要准备什么证据? 急切的等待。在百忙中的您给予解答以及帮助。在此衷心感谢您!并祝您工作顺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