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在劳动期间单位都没有缴纳过任何社会保险,而且期间每每遇到我请假不全勤的时候都会多扣我钱。后来又是因为多扣钱的事情,我提出了辞职。而且辞职前问过他们是否有什么程序要做,他们都说没有。我的工作交接清楚了,手头负责的工作已经告一段落。等下个月发薪日拿钱的时候告诉我,我未做足整月,不给我发工资。请问这样合理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