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一亲戚在新疆某处做工,在工作时被机器切断其右手的食指,其他的手指也都有不同程度的受伤。工地负责人在支付医疗费用后,答应给其亲戚5万5的赔偿费用,并签下和解协议。但是现如今,那边不但收回了和解协议,还不愿意赔偿那5万5的费用,还扬言告他去。所以我想咨询一下,我们应当怎样用法律手段正当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并且尽快的得到自己的赔偿?谢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