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您好! 两个月前朋友向我借了300万,说是急用,到时给高息。用两个月就还。具体的借条是这么写的:4月份借现金300万于6月底还清现金及利息。现在借条到期了,人跑了,找不到,听说还借了别人很多钱,我查出他名下有房有车有店铺,请问我能执行他的财产抵消借款吗?如果别人也来抢,有先后顺序吗?我应该怎么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