老公是公务员,婚前单位分了经济适用房,购房合同和房产证都是他一个人的名字。婚前首付,婚后我们共同还贷,目前还差一年还清全部贷款。房产证不在银行,在老公单位房管处。听我老公说单位给银行做了担保,提前把大家的房产证办下来了,但是一直扣着,不肯发给个人。老公最近这一年染上了赌瘾,疯狂到处借钱,我已经痛苦不堪。前阵子他找了个借口,从单位房管处把房产证借出来了,想要拿去抵押再赌博翻身,被我发现了!!我坚决反对他赌博,反对拿房子抵押,想保住我们最后的住所。请问这种情况,如果提前还贷后,房子能加上我的名字,或者直接变更成我得名字么?需要他单位授权么?补充:婚前我们两个签了一个婚前财产协议协议,未公正,写了房子是共同财产。不知是否有法律效力。
发布时间:2011-07-16 03:3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