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知道持有百分之十的股东可以向法院提出申请,但是公司成立还不到一年,三人合伙,比例为4:3:3,但是由于大股东兼法人代表想吃独食,把另一个股东排挤走后,现在又开始排挤我这个股东,于是我想退出,但是鉴于大股东的为人卑鄙,没有人敢接我的转股,大股东表示没钱也不接,而我提出接他的股,他又不同意,让我自己想办法,我该怎么办?我向法院提出解散申请能行吗?主要是公司还成立不到一年。我以什么理由向法院提出申请有百分百的把握呢?网上有失败的案例,我该怎么向法院提出呢?另外,公司上下的员工都憎恶那个法人代表,都支持我。因为他的为人太卑鄙无耻了。另外,我是军属家庭。
发布时间:2011-07-16 14:1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