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在某单位工作已快两个月了,但公司一直没有签劳动合同,同时,周六周日还让加班(工资仅给30元/天)另外,还要扣除风险抵押金。请问这种问题该如何解决?公司的这种做法是否合法?如不合法,哪个部门受理这些事情?我该投诉吗?向什么单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