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前的老板把公司卖了,我们来时也没休息,也没加班费,新老板今年三月底在黑板出贴了个公告不签就走人的情况下才签了这份合同,到现在合同也没给我们,现在又要大量裁员了,我有09年至现在的考勤表,人事部要我们本人提出补偿条件,我该怎样来计算。不过,从去年月到目前公司已经有三批人打这个官司了,几个月了还没结果,我们该怎样来有效为权,谢谢帮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