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3年合同期满后,公司和我再次签订5年工作合同.刚过三个月,公司想变更工作地点,我不同意.于是公司已
我3年合同期满后,公司和我再次签订5年工作合同.刚过三个月,公司想变更工作地点,我不同意.于是公司已经营调整为由,解除我的劳动合同.支付n+1个月赔偿,而且以时间不满一年为有,拒绝支付绩效工资(绩效工资在合同中有明确注明).我不同意公司做法,要求支付双倍赔偿,并且支付本年度7个月的绩效工资.我是否可以胜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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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2011-07-27 14:4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