昨天晚上我跟男朋友签订了一个分手协议,协议里面我要支付他五千元的分手费,因为当时是深夜,12点左右,他还带了一个男的来我家,他们都有一米八几,我父亲50岁了而且只有一米六多点,我妈妈患有尿毒症跟癌症,本来是在住院的,但是昨晚回家休息,我之前要求分手男方不肯,所以昨晚带了人来我家,我不付钱他就在闹,而且动手打人,无奈我才写下协议。我想请问这样的协议算不算被胁迫的?是否具有法律效益呢?求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