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在2010年发生了一起交通事故。造成我大腿骨折,现在钢板还没有取。当时交警队下发的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书上写的机动车司机负主要责任,我负次要责任。交警队没有说明双方责任比例,那解决的时候怎么办啊。是双方协商还是交警队说了算啊。在休养期间没有生活费了,打电话给司机叫他每月打点生活费给我,司机推辞说等取了钢板来一起算。我不知道后面解决的时候会遇上麻烦不,我只是一个打工者,虽然司机买了强制保险,但我还是怕以后解决的时候会遇到很多意想不到的麻烦。我该怎么办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