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好去年3月份我在蓬莱被两名不明身份的人殴打,其中一人试图抢我的车钥匙,我极力呼救后遇路人报警,两人逃跑,由于天黑没能看清对方相貌。可是最近我却无意中发现此人竟和认识的一女性朋友在一起,当时蓬莱阁警方到达现场后拍过照片,并且也有文件记录。请问我现在若提起诉讼,是否过了诉讼时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