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男方有外遇两人想离婚,谁知准备离婚时女方怀孕了,男方明确讲除非怀的儿子才不离婚,如果怀的是女儿一样要离婚,女方很气,跟男的打了一架就回了娘家,在这中间男方只打过电话问,小孩子有没照是男是女,女方气得说照了,是女的打掉了(实质照了是男孩),男方竟然说如果这样就准备离婚了。男方现在已起诉法院要离婚,但女方并没有去打掉小孩子,现在是想瞒着男方生下小孩子自己一个人抚养。因为胎儿已经七八个月了,女方不舍得打掉,但感觉如果生下来给男方小孩子又不会幸福,他们现在本来已有一个女儿十周岁了。可以自己选择。这个女儿选择要跟着妈妈,不肯跟爸爸。如果给男方知道女方生下的是儿子,肯定会抢儿子,不要女儿。但女方又不可能同时争得到二个小孩子的抚养权,所以才想着反正一定要离婚,到了这个地步只能瞒着男方偷偷生下小孩子再去离婚,好争取女儿的抚养权。但又怕以后给知道了。男方以后会来争儿子,恳求希望给一下好的见议。另夫妻方名下没有房产,现住的房子是男方父亲名下的房子,男方父母有多处房产。男方为独子。请问如果离婚了女方又暂时没能力买房。那有房产权或是居住权吗?
发布时间:2011-07-28 15:3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