昨天下午5点左右,我骑电动车在小区里正常行驶,当时车速不快,突然一个两岁多幼儿被一发动的汽车吓到,直接朝母亲的方向跑去,我紧急刹车,孩子撞到我前轮摔倒,当时检查孩子没什么事情,只是身上有些擦伤和头部左侧还是右侧我记不清了有个包,小孩一直哭着喊妈妈。因有事我把家里地址给了孩子妈妈就先走了。出事前小孩在小区道路左侧,母亲在右侧。事情太突然,我根本来不及反应。到了晚上11点,孩子家人找到我,说孩子脑震荡在医院观察并且还报了警,交警上门扣了我的身份证,让我今天去五大队处理。请问交警有权扣我身份证吗?家长监护不当,我要承担什么责任,如何认定赔偿,急盼回答,万分感谢
发布时间:2011-07-30 14:0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