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好,律师,我父亲有一房产。父亲去世后,发生了纠纷,已由法院判决分给7个子女。但由于一些原因迟迟未能进行遗产分割。房子也一直由我一个兄弟居住,并一直将门面出租给别人,房租他也一人享受。请问,这是否行成了事实上的遗产分割,我又该怎样做才能得到我应得的那一份?还请律师为我指点,万分感谢!由于法院下判决的日期是1997年,请问如果起诉的话是否过了诉讼时效?如果过了诉讼期,房产是否归占有者所有?还有遗产的分割有没有限定的时间?谢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