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你好,本人离职前在珠宝公司做营业员,适用期三个月,第三个月的时候我在的柜台被一个小偷偷走差不多一万元左右的货品(注:不是在我手上偷的),第二天小偷被派出所抓到了,在小偷那里捞回什么赔尝我们不知道,当个月没要我们柜台三人赔尝,第二个月发工资也没给我们开罚单,他们都说小偷都抓到了不用赔尝,二个月后6月本人辞职了,公司也没说要赔尝什么,也没罚单,只是公司归定辞职的员工当月工资要下个月月底才把工资打到卡里面,后来我回老家来,到了7月底,工资没发,我打电话问,他们就说那件事还没处理好,暂不能给我发工资,这件事我要怎么办?
发布时间:2011-08-02 16:4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