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哥哥于2011年7月24日在工厂上班时,被台锯锯到右手大拇指,后送往医院,经过治疗,医生诊断将来会留下作残,上半节拇指不能弯曲,但当时送医院时,哥哥的公司用的是别人的名字,现在哥哥马上要出院了,仔细想下,害怕对将来赔偿有影响,请问律师,我们现在怎么做?害怕将来哥哥出院,公司不赔偿付的话,没有治疗记录和住院证明没法申请工伤鉴定和伤残鉴定。现在和公司协商,公司只愿出具一份我哥哥在公司受伤的证明,其它要等到哥哥手伤好的差不多的时候再谈。我们现在有什么好的办法来保障自己的权益?
发布时间:2011-08-02 18:4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