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老公今年五月初和几个人在一个镇上吃宵夜喝酒,加上我老公一共五个人,这五个人都喝醉了,其中有人去抢了别人一百多块,这五个人里面我老公年纪最大,过了几天,这四个人被抓了,派出所也在找我老公,我老公因为去了别的地方没被抓,其中有人说是我老公指使的,我老公说虽然喝醉了,但是他啥子都没做。后来我老公知道派出所的人找他,他也给所长一直有电话联系,所长喊他去报道说下事情经过,因为我要生孩子了,我老公害怕去报道了就被关起来了,也给所长说孩子生了去,所长也答应了的。没想到,我孩子还没生七月八号我老公刚出门就被抓,我是七月十三号生的孩子,是被区分局抓的,当时我朋友给所长打电话说不是说好了孩子生了来报道的吗,这人就被抓了,所长说还不知道这事情,我想怎么会不知道呢,我老公被抓的下午我挺着大肚子去签了字,逮捕通知书给了我。现在看来这个事情不知道会怎么样,现在我还在坐月子中,不知道怎么可以让老公早点出来呀。好心的律师们,帮我想想办法吧。还有我给办理我老公案件的办理人员联系,他说这个事实是成立的,我问他我老公罪责任有多大,他就说事实成立,这样回答我,不会给我说具体的。
发布时间:2011-08-04 19:2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