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的一间房子出租,合同期为一年,现已期满。我要收回。但是对方未经我同意就把原月租金同样的款打入我的银行账号,强求续租,不肯搬出。 该房子租赁签约人在日本,很少回国。房子的经常居住人是其父母。 原合同执行到后半年,对方付款方式一直违约。约定半年一付,实际上变成每月一付。 租房中介说,由他们调解,要该签约人的父母签字保证续租一个月到期即搬出;除此之外别无他法。我担心,人一旦诚信不良,即使现在签了字,到时还会不执行。何况他们不是原合同的签约人。 请问我该怎么办?
发布时间:2011-08-05 11:4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