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好,我现在上班的公司一直都没和我们签订劳动合同,因此常有一些不平等的待遇出现,比如:有些人是拿计件工资,但是计件的标准不亮化,经常是多干了也多拿不到钱,前一段时间因为有人将公司告了,这才给员工签合同,您说在此期间员工受到的不平等待遇能得到补偿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