父母均为企业退休工人,既没有法律意识又没有头脑(不懂得主张维护自己的权益),老人的退休工资本及医疗存折包括所有证件都被大女儿控制,房子也被大女儿出租,生活的很被动。自己的钱拿不到,自己的房住不了(说明:父母在大女儿家住,当初是以她二人没有工作可以照顾老人为由,接到她家。)现在,老人花钱都是找其他儿女要,对老人提到写个委托其他儿女帮助他们主张权益,可老人的态度总是唯唯诺诺,基于这种情况,我们也只是无能为力。关于房产,公证处公证肯定做不了,第一:把公证处人员请到她家里父母怕他俩人绝对不敢当面做决定;第二;老人手里没有任何证件,无法去公证处进行任何手续办理。关于财产,父母名下的钱早已为零,已转到他们的账户上。我只是想问,我家的这种情况,父母百年之后,作为其他儿女,我们如何享有自己应有的权益。谢谢
发布时间:2011-08-07 19:0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