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好!我于2010年5月从朋友那借款3万元,并出具借条一张,双方并没有约定还款时间。从借款日起至今我已经还了2万元,但是并没有换取借条,对方也没出具收条,现对方到法院以民间借贷纠纷起诉要求返还3万元,我该怎么办。这件事情我的上司知道情况,对方也找过我的上司,强烈要求的是要求我还给他1万元。请问我的上司能成为我的有效证人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