男方是广西的,女方是韶关的,结婚证是在男方领的,两人有一小孩,但小孩一直都是由女方的家里人带的,两人长期居住在佛山,可以在佛山起诉离婚吗?由于小孩一直都在女方的家乡韶关生活,这样可以拿到小孩的抚养权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