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弟弟年满16未满18岁 和一帮社会上的青年来往 导致盗窃别人的东西 但是未遂就被抓了 已关进少管所三个月 第二张传票上说已经正式看守于六月三日 但是进去的时候是四月二十七日 是不是从进去就开始算上刑期了呢 为什么还不判刑呢 是不是就在少管所一直呆着了?什么时候才会判 会判多久?
我国法律规定,已满十四周岁不满十八周岁的人犯罪,应当从轻或者减轻处罚。
我国《刑法》第二百六十四条规定,盗窃公私财物,数额较大的,或者多次盗窃、入户盗窃、携带凶器盗窃、扒窃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