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您好,我有问题想咨询一下,我在2007年的时候从别人手上转了一家茶楼,当时加货和转让费一起将近二十万,现在这家茶楼我经营总共五年了,现在五年的合同期到了,我们想续租,可是房东当时答应过我们再续租的话会按市场价给我们,可是现在她确要从房租六万一下子涨到十四万,并且一分不少,这个价格己经远远超过了市场价了,他也不跟我们有商量的余地了,我的问题是,房东这么高的房租我们无法承受和转让,可是我们当时拿过来是有转让费的,他想吃掉我们的转让费,如果合同真的到期了,我不搬能行吗,非要逼房东把转让费给我们,或是降低房屋价格,我这样子做合法吗,有没有触动法律!谢谢!这个房东的真的是很无理的,想涨多少就涨多少!说她的价格就是市场价格。有这个说法吗?
发布时间:2011-08-10 18:2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