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你好! 有个问题急需您帮忙提供建议,是这样的:我之前在一家公司做采购,现在又另外一家私企公司打电话我,并面试后同意录用我,我这边公司交接都快完了,11号准备去那边上班的,可新公司临时通知我不用去了,有老板娘来做,我觉得企业这样不太道德,我的录用短信还保存着呢,您说我可以申请仲裁新公司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