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好!律师:我想问一下工厂在没有一个正当理由解除了我的劳动合同我有没有权要求赔偿? 事情的经过是这样的:我是今年的7月份到一家工厂做车床操作工的,在我干了快一个月的时候,因为8月7号礼拜天那天有6-8级的台风所以我就没去上班,而工厂就这为由把我开除了!工厂这样的理由正当吗? 我的试用期还没过!不过我已经和工厂签订了劳动合同的!工厂能以这样的理由把我开除吗?工厂的做法合法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