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您好,我想咨询一个问题,我一个同学欠了我25600元人民币,我有让她写借条,借条上的还款日期是2010年12月31日,但是她到现在没有还我1分钱,我去追讨,她总是说等工作了就还,我想用法律保护自己,请问我手上的这张借条还能生效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