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的一个朋友酒喝多了出去找人吹牛,在小区外面吹牛时因为骂人与对方一人厮打(对方先动的手),打完后,对方的儿子来了,两人则第二轮继续殴打我朋友(对方先动手)。结果110来了,对方一人手骨折(粉碎性或骨裂),我朋友头部2处2mm伤口眼眶淤血,身上多处淤血伤口。请问我朋友会判几年?对方的药费要支付百分之多少?走司法途径对方的儿子要不要拘留(二次殴打)?
应当向公安局报案,公安局应当安排法医鉴定,根据鉴定结果承担责任并且赔偿损失。
《刑法》第二百三十四条规定:故意伤害他人身体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
《刑事诉讼法》第九十九条规定:被害人由于被告人的犯罪行为而遭受物质损失的,在刑事诉讼过程中,有权提起附带民事诉讼。被害人死亡或者丧失行为能力的,被害人的法定代理人、近亲属有权提起附带民事诉讼。
《民法通则》第一百一十九条规定:侵害公民身体造成伤害的,应当赔偿医疗费、因误工减少的收入、残废者生活补助费等费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