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民事法律> 债权债务>你好,请问合同打好,传真过去给对方签字,再传真回来,具有法律效应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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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请问合同打好,传真过去给对方签字,再传真回来,具有法律效应吗?

你好,请问合同打好,传真过去给对方签字,再传真回来,具有法律效应吗?

发布时间:2011-08-15 09: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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郭艳律师
宁夏沙都律师事务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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郭艳律师   [宁夏-银川] 13409513560

合同原件与复印件的法律效力是不同的。通常情况下,复印件不能单独作为证据使用。复印件之所以不能单独作为证据使用,关键在于原件持有者出于种种考虑,既不出示原件,又否认复印件的合法有效,最终导致也不会被人民法院采信。但如果该复印件得到追认,也就是说加盖了公章,或者合同双方都签了字,该复印件就取得了和原件一样的法律效力。你们公司的合同漏写了一份,用签署后的原件复印一份给你们部门,同样具有法律效力。只不过如果你们担心公司将来变卦,否认合同复印件的真实性,就直接要求公司在复印件上加盖公章,以示与原件无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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